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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我国理论界的影响
70年代末叶以来,在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泛滥的国际理论背景下,在我国经 济体制改革问题上,某些学者提出一系列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不符合中国国 情的理论观点。这些观点大都来源于西方新自由主义学派,特别是来自西方新自 由主义学派的变种一一东欧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这类观点流毒全国,为害甚烈。 我们决不可等闲视之,掉以轻心。
一、新自由主义改革观论点举要
(一)篡改社会主义的概念,否定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特征
1、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于光远同志写道:“马克思、恩格 斯从来不说公有财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他们在自己的著作中用的是‘社会财产 ’。马、恩著作中译本中的‘公有制’是原著‘社会所有制’的误译。”“社会 主义社会中居统治地位的财富的性质至今未被阐明”。“关于私有是否为资本主 义的本质同公有是否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一样,也是一个应该研究的问题。” 作者明确地指出,他写作此文的目的“是在考虑”“中国的市场经济和中国的私 营经济的理论基础问题。”“把公有认作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性质是不确切 的,道理很简单,公有就是共有,至于是哪些人共有和怎样共有,在公有这个概 念本身是不包括的,…把公有制为主体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的说法 也不确切,…适合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性质是什么,我考虑是社会所有。”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论文稿》,1993年第1期《经济日报》1993年8月5日)
于光远同志说:“在十五大报告起草期间,我只对报告的起草提过一次意见,建 议在报告中至少出现一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字样……后来大会通过的报 告中有一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的基本制度’”。对文字上作这样一种处理,我很满意。……我对十五 大报告的提法是很高兴的,因为它把私有制看作属于基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不过如果把这样的观点贯彻到底,我认为还需要更进一步把“‘初级阶段’”四 个字去掉。……我认为这是有关个体、私营经济问题的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 ”
于光远同志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中,股份公司是社会公有制的一种形态。我的 看法是,私有制是会向社会公有制不断前进的,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 律。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就不是私有制。私有制是分散了的个人所有制。联 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就不再是私有制。马克思说到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出现 的将是“‘社会主义的个人所有制”’。我认为社会化是社会主义经济变化的历 史趋势,但私有制仍会保持,而且新的私有制经济会不断出现。我认为允许私有 制存在、产生,是保护可以起促进社会发展作用的、蕴藏在社会中的、一种可贵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一个重要方针。”
“我的观点是,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私有经济,但不主张私有化。只有承认不 论公有私有都是神圣财产,社会主义才存在,才能进步。”(1997年9月10日《中 国经济时报》)
2、借口批判斯大林和苏联政治经济教科书,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国有制和集体 所有制。吴敬琏同志说:“在斯大林的直接授意下由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写作 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认为,‘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占优势的起主导作 用的所有制形式’体现着‘最成熟、最彻底的’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国有制 ’这一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形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领导的和决定的作用 :集体所有制之所以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也是由国家所有制占支配地位的情况决 定的”。自由派理论家认为这一理论“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指责 这一理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某些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视为马克思主义的天 经地义”。 (中国经济导报1997年8月5日,《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市场 经济》)
3、所谓新社会主义观: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吴敬琏同志说 :“现在,改革已经推进到传统体制的核心部分,而在这个领域内传统思想的影 响又表现得特别强烈和有害的情况下,完全摆脱苏联模式和苏联《教科书》的束 缚,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明确地规定为以追求社会公正和实现共同富裕为 目标的市场经济(这也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切含义),就十分必要了”。“ 我们应当确立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追求社会公正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 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而不是其他的思想”。 (1997年8月5日中国经济 时报《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
董辅仍同志说:“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 结合起来。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效率”。(1997年8月5日《经 济参考报》文章《按照示土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国企》)
吴敬琏同志说:“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特征所下的 定义,即: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的支配地位+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只能采取 国家所有制和在国家控制下的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形式的论断,是由斯大林 在20年代末期苏共党内的严酷斗争环境中强行做出的”。“虽然斯大林的社会主 义定义带有明显的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的色彩,但 是它在相当长的时期中仍被某些示土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视为马克思主义的天经 地义。例如在我国,改革开放前数十年追求‘一大二公’的错误方针,显然就是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提出的”。(1997年8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示土会主义基本特 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
4、篡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厉有为同志写道:“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本 来是价值规律。但过去长期以来没有认识价值规律的作用,更没有提到基本经济 规律上来认识。甚至批判价值规律,把价值规律与‘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 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对立起来,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 求’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1996年。 此文曾在国内外广为流传。党的15大召开以后,该文梗概在《经济学动态》杂志 发表)
5、否定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微观基础。董辅仍同志说:“正是由于把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或者‘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 ,一些人就把国有企业看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国有企业必须 占绝对的比重,国有企业的比重降低了,不占绝对的比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基础就丧失了,从而就不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了。因此,有些人甚至认为, 小型的国有企业也不能转让,否则,县级政权的物质基础就丧失了”。“如果说 在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的数量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所占比重的大小具有重要意义 ,关系到计划经济能否运行的话,那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数量多 少及其在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大小就不是重要的问题”。“国有所有制决定了 国有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很难与非国有企业竞争”。(1997年8月5日《经济参考报》 文章《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国企》)
曹思源先生说:“长期以来,我们在经济领域习惯于讲‘以国营经济为主体’, 或者讲‘以国有经济为主导’,但是,据《中国统计年鉴》,从1978年到1995年 ……工商业的三分天下,非国有经济雄踞其二,已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至于 农业领域,从来就是非国有制经济的天下,那就不消说了”。“以非国有经济为 主体,已经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客观事实。承认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这一可喜 变化,放弃‘以国有经济为主’的过时口号,是顺理成章的”。(1997年8月6日中 国经济时报文章《非国有制经济已占主体地位》)
6、否认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王珏同志写道 :“长期以来,在传统的意识形态下,传统形式的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 被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几十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上述三个被 当作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信条及由此形成的体制模式严重地限制、束缚了社会主 义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严重束缚了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即作为劳动者的人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经济现代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本身都陷入了越来越严重的 困境。”(《改革》杂志,1993年第6期)
何伟同志写道:“小平同志并没有把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三者作为社会 主义的本质特征,而认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过去长时间内把这三点作为本质 特征来捍卫,主要是为了将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比较,……现在看 来,它们并不是两种社会制度的本质区别。因为资本主义也有国家所有制,在工 资分配上也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食的原则,资本主义也有计划。 其本质区别应当界定为是否存在剥削和两极分化,能否达到共同富裕,而所有制 、分配原则、资源配置的方式都是为了实现每一个社会本质的一种手段。”。(《 经济研究资料》1994年第8期)
7、不问姓公姓私。熊映梧写道:“公有经济就一定比私有经济好吗?这个争论又 得回到生产力标准。邓小平在1 992年春南巡讲话中提出的三条标准……同样适用 于判断产权形式的优劣。”“其实,公和私的界限在产权上是模糊的。一国的国 有制对内可谓是最大的公产,而对外,在国与国之间无非是大私对大私。”(《经 济研究资料》1995年第5期)
李君如同志说:“总书记的讲话,从社会主义初级阶级出发,克服了姓‘公’姓 ‘私’问题给我们造成的障碍,系统地回答了实践中存在的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 题,这是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的第三次思想解放”。“目前主要是姓‘公 ’姓‘私’的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能不能与市场经济相结 合的不同认识,具体地说,就是对目前所有制的结构和实现形式的不同认识”。 “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明确了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来判断改革中的是非得 失。过去人们对市场经济的姓‘社’姓‘资’有疑问,这个问题在邓小平同志南 方讲话和十四大上已经解决了。现在姓‘社’姓‘资’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到姓‘ 公’姓‘私’的问题,这也同样要按‘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统一认识”。 (中 国经济时1997年8月12日,《第三次思想解放:冲破姓‘公’,姓‘私’的思想疑 惑》)
(二)鼓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反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熊映梧同志写道:“国有制垄断一切的计划经济是一种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 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苏联计划经济体制70年间上演了一出‘懒一穷一垮’的悲剧 ,也宣布了以国有制为基本形式的社会主义模式的破产。20世纪社会主义史表明 ,以国有制为基本形态、以计划经济为资源配置方式的社会主义模式并不能真正 为民众谋利益。”(《经济研究资料》1995年第5期)
吴敬琏同志说:“我们摒弃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是因为市场经济具有高的 效率。”(1997年8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 》)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资源配置的要点,是由集中编制的预定计划统筹宏 观和微观的配置决策。前人的研究说明,主观制定的计划要能够反映客观实际, 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必须具备两个前提:第一,中央计划机关对全社会的 一切经济活动,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状况,技术可行性、需求结构等拥有 全部信息(‘完全信息假定’);第二,全社会利益一体化,不存在相互分离的利 益主体和不同的价值判断(‘单一利益主体假定’)。如果不具备这两个条件,经 济计划就会由于(1)计算会出现偏差,(2)不可能严格地得到执行,而出现失误。 问题在于,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上述两个前提条件是不可能具备的,因此,采取 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在制定计划和执行计划时,会遇到难以克服的信息住处方面 的障碍和激励方面的困难。”(《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第163—164页,中国经 济出版社,1992年)
“市场配置方式的优点是,稀缺资源配置依靠市场这部极为灵巧的机器,通过由 成千上万商品经营者之间按一定规则进行的交易活动方式实现,因而既能克服传 统体制下决策权力过分集中的缺点,又不致出现混乱无序的状态。第一,从信息 机制看,通过市场交易和相对价格的确定,每个经济活动的当事人都可以分享分 散发生在整个经济一切角落的供求信息,从而解决社会化大生产中信息广泛发生 同集中处理之间的矛盾。第二,各种资源配置决策不是靠行政权力由上而下地贯 彻,而是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活动当事人根据市场信号(这个市场信号已经合有 社会调节的因素),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计算自主地做出并自愿地执行的,从而能够 使局部利益同社会利益协调起来。(《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165—166页,中国 经济出版社,1992年)
“实行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各国在经济竞赛中连连败北,”“一批社会主义国家 经济停滞落后,招致了它们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的倾覆。”。“近一世纪计 划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这种经济体制(指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一一 本文作者按)存在着根本性的缺陷,不进行彻底改革就不能生存”。“这些,不仅 是从定义演绎出来的结论,而且已为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示土全主义国家在经济 竞赛中连连败北的事实所证明,传统体制下五光十色、纷然杂陈的消极现象严重 的根源正在这里。而要消除这些现象,就必须对旧体制进行革命,用市场经济取 代计划经济。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改革的实质所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 经济》162—163页,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
董辅仍同志说:“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少人实际上是把它理解为‘社会主义 的市场经济’,或者更明确地说,把它理解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这 样的理解,实际上又回到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前的争论中去了,即市场经济有 姓‘社’姓‘资’的问题。其实,市场经济是没有社会属性的”。(1997年8月5日 《经济参考报》文章《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国企》)
厉有为同志写道:“后来被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是由马克思主义经 典作家的预见性的论述发展而来的”。“几乎毫无例外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实行计 划经济,用这只看得见的手取代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并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 特征。实践是无情的,这种有情的计划(经济),不得不让位给无情的市场,主观 的计划(经济),不得不让位给客观的市场,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不得不让位给看 不见的手去发挥作用”。
“原苏联和东欧在社会经济发展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就用行政手段实行80—90% 的生产资料全社会占有,进而实行全社会的计划经济,……生产力发展受到阻碍 ,商品的供应十分匮乏,人民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总是认为自己的机制、办 法比别人优越的人们,几十年之后,放开眼界一看,比别人落后了”。“由于生 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和计划经济体制不适应现代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长期 以来,使社会主义经济缺乏生机和活力,……最终是离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越来 越远,这种占有形式和经济体制势必成为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关于 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1996年)
刘吉同志认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具有“日益成为束缚经济发展的桎梏”的 十大弊病:一曰“国有大中型企业缺乏竞争活力”,二曰“经济建设低效益”, 三曰“科技和教育难以到位”,四曰“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五曰“腐败问题 ”,六曰“中央和地力的矛盾”,七曰“东西部差距矛盾”,八曰“说假话,浮 夸风”,九曰“宏观经济调控难”,十曰“稳定问题”。刘吉同志认为,中国社 会主义经济体制所固有的“这种种宏观的微观的弊病通通来源于现有的国有企业 。”“政府及其计划是社会资源配置的主体,这种计划经济体制早巳不再适合社 会主义制度生长的要求、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回到过去‘一平二调’ 的老路是断乎没有出路的。唯一的正确途径是坚决改革到底,政企分开,尽早在 全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切按照现代市场规律办事(《经济日报》1995年 7月17日文章:《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政企分开!》)
廖季立同志说道:“任何社会都要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第一位的最重要的问题 也是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而不是我们过去常说的所有制形式……搞计划经 济越搞越穷,搞市场经济才能致富。”(《经济参考报》1993年1月31日》
何伟写道:“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比较平衡地发展,没有出现什 么大的波动,而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却经常伴随着大起大落。”(《经济日报 》1993年7月27日)
(三)资本主义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吴敬琏同志说:“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计划经济不是一种有 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从而决定用市场经济来取代计划经济。同时,我国实践也突 破了在所有制上追求‘一大二公’和把国有制看作公有制的高级形式的框框,支 持公有制的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虽然前期改革主要是在国有经济 的范围之外进行的,但这些创新已经使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开始焕发出来 ,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1997年8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社会主义基本特 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
(四)非国有化理论
1、宣扬公有制经济主导论,否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董辅仍同志说:社会主义经济就像一盆八宝饭,它是以各种公有制经济为主导部 分的……只有以多种公有制经济、各种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各种混合所有制经济组 合在一起,并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这样的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经济研 究资料》1994年第5期)
吴敬琏同志写道:“它(指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打破了传统的国有制同私有制 二者只居其一的思维定式,设计一种在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 制基础上发展市场经济的新的所有制形式。”。 (《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 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第178页)
何伟同志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在经济领域中的影响还没有肃清,它 还影响着经济改革经济建设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所有制问题上姓‘资’还是姓 ‘社’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官办 的,一类是民办的。过去认为只有官办的经济属于社会主义性质,……把其他的 所有制排斥在外,是一种狭隘的宗派主义观点。……在宪法上应该宣传各种所有 制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改革内参》1995年第6期)
2、宣扬所有制、社会主义手段论
樊纲同志写道:“就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来说,所有制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我们是为了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去调整改革所有制关系。但是,在一些同志的 眼里,这个关系被搞颠倒了,似乎最重要的是实行什么所有制,而不管它是否有 利于生产力所有制似乎成为了评判经济发展的标准。”。(《经济日报》1992年月 日)
有的同志写道:“应该把所有制看成一种经济手段。因此,所有制有一个选择创 新的问题。我们不能对任何所有制产生迷信,不管公有制还是私有制,都不要使 之神秘化。一切以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为标准。”“对所有制是一种经济手段这 个命题,……我是受邓小平同志关于计划和市场是经济手段这一科学论断的启发 提出这个命题的。”。 (《经济研究资料》1995年第5期)
王珏同志写道:“社会主义本身并不是目的。……既然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在于 更快地发展生产力,更加有效地促进全体人民的福利,那么,一切有助于实现这 一目的的方法、手段、措施都是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的,反之,一切被实践证明 是不利于目的的东西,不论曾经贴上怎样的标签,都应在变革之列。”。(《改革 》杂志,1993年第6期)
何伟同志写道:“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消灭剥削,实行按劳分配,都是为 了解放生产力,也是手段,而不是目标。”“正是由于过去把这三个特征作为社 会主义目标来捍卫,而忽视了共同富裕这一真正的社会主义目标,使一些社会主 义国家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得慢,最后导致一些社会主义制度的解体。”(《市场经 济报》1994年月)
3、否定国有制经济的存在依据
王珏同志写道:“在马克思那里,把生产资料掌握在国家手里只是走向自由人联 合体、由资本主义私有制走向公共的集体所有制的一个初始步骤。对于无产阶级 的国有化措施,马克思从来没有肯定更多的东西,更没有把国有制与未来示土会 的公有制混同起来。”“由于历史传统现实条件等诸因素,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 制首先主要采取了以非人格化的国有制形式,是在特定环境中的一种选择,…… 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特定阶段,是其远未成熟的初始 形态。”。(《改革》杂志,1993年第6期)
何伟同志写道:“恩格斯说过,当无产阶级国家代表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国 家就应立即消亡,形成社会所有制。社会主义现实说明。国家不仅不能消亡,还 应当不断强化和完善。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制只能从国家分离出来,逐步形成社 会所有制。”。 (《经济日报》1993年7月27日)
吴敬琏同志写道:“传统体制下不存在真正的企业。这种传统的企业制度与市场 的要求是属于同一主人由政府垄断地占有,因而不可能具有竞争性。”。(《计划 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第176页)
厉有为同志否定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存在依据,断言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 才能具备全民所有制经济产生的实际条件。厉有为同志写道:“决定生产关系(财 产占有关系)的是生产力发展水平,而不是社会制度。我们当代的社会主义是资本 主义之前的社会主义,即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全民所有制的占有形式对我们 的历史阶段来说是理论上的、理想化的不是实际的占有形式”。
厉有为同志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局限于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断言现代资 本主义制度是与私有制“截然不同”的“多数人占有多数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 ”形式,从而掩盖当代垄断资本主义制度的资本主义本质,将其美化为公有制性 质的社会。
厉有为同志写道:“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那个历史阶段,是指资本主义的生产 关系已容纳不下生产力发展之后的示土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的历史阶段,从现代 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看,还没有达到这一步,更不用说生产力相对落后的资本主 义俄国和生产力欠发达的东欧国家及中国,离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条件相距更 远”。《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1996年)
廖季立同志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是一种混合所有制,既可以有国营 的,也可以有集体、私营以及个体,还有外资,没有什么要改造要发展的,也没 有什么占优势、什么占劣势的问题,关键在于是否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 果我们局限于国有制经济,老在旧套子上打转,社会主义就出现大问题。”(《经 济参考报》1993年1月31日)
有的学者将我国国有企业与旧社会的官营企业即从汉代的盐铁官营到清代的洋务 运动到国民党的国营经济混为一谈,说:“我们在实践上毫无觉察地把传统的官 办官营有的学者写道:“国家所有制是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等诸多问题的根源,也 是企业改革一再陷入困境的根源,是成功地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最大障碍。”。 (《经济研究》1995年第l期)
樊纲同志认为,国有制经济或全民所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不兼容:“如果一个经 济中只有一个全民所有制,或者只有一个所有者国家,那么,在这个经济中,就 不可能存在真正的蔺品和商品交换,就不可能有严格意义上的市场。”“单一所 有者不可能发展起市场经济。”(《经济日报》1992年)
有的学者写道:“人的自私性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强大动力。……公有制经 济特别是全民所有制经济之所以长期经营不善,效益不佳,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 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在于人们普通存在的自私心态。……在公 有制内部就要每日每时地大量地产生‘公’和‘私’的尖锐矛盾冲突,从而使国 有经济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呈现出经营不善的状态。”。(《生产力研究》1995年 第1期)
有的学者认为国有、公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观念是过时的:“当前有一种流行的 观念,即认为搞活大中型国营企业是为了维护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而失去主导 地位,公有制经济就会失去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性质就会改变。这是将搞活国有 大中型企业与社会主义性质生拉硬扯地联系起来,不无‘上纲上线’之嫌。”“ 有必要消除过了时的国营经济占主体地位的思维定式和传统观念。建立什么样的 所有制是一种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手段问题,‘三个有利于’才是我们社会历史阶 段发展的目的。”。(《改革时报》1992年12月15日)
4、宣扬公有制实现形式论
我们的自由派理论家们违反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内容和形式的辩证关系的理论, 鼓吹公有经济实现形式论,以寻找实现形式为口实,实行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特别 是国有经济的私有化。
吴敬琏同志说:“在社会化生产的条件下,实现产权社会化即以公有制为主体无 疑是我们必须采取的方针。但是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应当鼓励对公有制多种 实现形式,如各种形式的基金和基金会、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社区所有制等的 探索”。(1997年8月5日中国经济时报《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社会公正+市场经济 》)
李君如同志说:“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 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 用”。“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大胆利用租 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各种形式搞好国有企业”。“目前突出的 问题是寻找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 不可否认,这几年的确有人主张搞‘私有化’,这种主张是我们不能同意的。但 是,我们不能将所有制的任何变动和国有经济的任何变革都说成是‘私有化’, 特别是不能简单地把现代企业制度和股份制(包括股份合作制等)都看成是搞‘私 有化’,如果这样认识,改革就无法深入”。(中国经济时报1997年8月12日。《 第三次思想解放:冲破姓‘公’姓‘私’的思想疑惑》)
王珏写道:“怎样才能找到一种理想的形式来充分体现公有制的本质内容呢?…… 这就是现代股份制形式。”“现代股份制企业的内部组织结构和股票市场的运作 机制的结合,既保证了社会资产的有效率地使用和流动,又保证了使用权在经济 上的规范性实现和社会所有者自由处理其财产的可能。”。(《改革》杂志,1993年 第6期)
有的同志说:“经过18年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已经发生了 重大变化,公有制经济为主、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已经形成。但从所有制效 率的角度看,目前国有企业状况尚不如意,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迫 切需要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我们认为,根据国内外 经济实践的经验,股份制以及具有我国特色的股份合作制,正是这样一种既能够 较充分地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要求,又能够极大促进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现代企 业制度和公有财产的有效组织与实现形式”。
(五)非国有化方案
1、卖字当头、股大卖小。吴敬琏同志写道:“要使企业适合市场经济的要求,除 大量发展非国有的工商企业之外,还要对原有的国营企业进行改造。这种改造可 以通过不同的途径进行:对小型国营企业来说,多数经济学家主张分别用‘包’ 、‘租’、‘卖’的办法,将它们改造为民有民营或国有民营的独立自主经营者 。”“在笔者看来,就小型企业而言,‘包’不如‘租’,‘租’不如‘卖’。 ”“对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改革,我主张通过法人化(corporation)实行股份公司制 度”。“把原来由政府掌握产权和直接经营的公有制企业,改造成为以各种法人 组织代表公众持股为主、公众个人持股为辅、实行股权分散化,允许股权自由转 让和委托专业人员全权经营的法人化企业(公司)”。作者反对国家控股,反对国 家干预企业人事大权:“有一种意见,主张股份制以政府持股为主、由主管机关 直接任命高级主管人员,以确保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结局可能是政 府与企业‘父子关系’的格局依然如故。”(《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中国经 济出版社,1992年,第176、177、178页)
吴敬琏同志说:“现在,改革已经推进到传统体制的核心部分,而在这个领域内 传统思想的影响又表现得特别强烈和有害”,在这种情况下,吴敬琏同志鼓吹“ 完全摆脱苏联模式和苏联《教科书》的束缚”,鼓吹“国有经济要收缩范围,进 行战略重组,通过上市募股、售股变现、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资本 市场运作,促使国有资本从低效企业向高效企业、从一般的竞争性部门向国家必 须掌握的战略部门集中”。“支持和鼓励各种非国有经济成分,包括合作社经济 、民营经济以及外资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各种经济成分采取一视同仁的政策 ,消除对非国有经济在价格、税收、金融、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歧视”。(1997年8月 5日中国经济时报《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是示土会公正+市场经济》)
董辅仍同志关于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主张有三个要点:
第一,将国有经济严格地压缩到非国有经济所不愿经营或者无力经营的部门、行 业中,即1、金融、物资储备部门;2、非盈利性的公益事业如公共交通部门;3、 某些微利、亏损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4、投入大、风险大的高科技产业;5、 国防工业和造币工业;6、自然垄断部门。
第二,国有经济退出上述部门以外的部门和行业,即退出盈利的竞争性部门和行 业,让非国有企业去经营。
第三,董辅仍同志说:“一般地说,小企业的转让较容易,……困难大的是那些 大企业,谁来买呢?如果不能整体转让,也可以加以分解,一部分一部分地转让, 也可以……先保留国有股,并吸收其他股份,然后再逐步将国有股份转让出去。 国有企业有好有坏,可以先将那些好的企业的国有资产转让出去……‘靓女先嫁 ’,因为如果只有先嫁‘丑女’然而才能嫁‘靓女’,结果‘靓女’等到人老珠 黄,也t嫁,不出去。当然,不是说亏损企业就一定不能先转让,如果有买主自然 也可以转让”。(1997年8月5日《经济参考报》文章《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 求改革国企》)
2、曲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提法。王珏、熊映梧等同志企图援引马克思 《资本论》中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用语作为鼓吹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口实。 王珏认为,关于公有制的本质规定,马克思是用“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来说明的 ”,主张“一切劳动者个人普遍、平等、直接地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或财产、资产权利。”。 (《改革》杂志,1993年第6期)
熊映梧同志认为,“把社会主义社会成员的产权局限于生活资料所有制是计划经 济、自然经济的过时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对劳动力、知识技能的占有 ,还是对生活用品或者有价证券的占有都会形成一定的产权,在经济生活中发挥 着资本的作用。”。(《经济研究资料》1995年第5期)
3、变国家所有制为企业所有制。熊映梧提出公民产权本位论和变国家所有制为企 业所有制的主张:“公民产权,即社会成员普遍拥有财产应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经 济细胞。在无产者的基础上只能建立一个穷社会主义,只有大家都是有产者的基 础上,才能建立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国有企业普遍建立‘企业所有 制’……因为国有资产者之间参股是没有多大意义的,而产权独立企业所有者互 相参股才能建立货真价实的股份制。”。(《经济研究资料》1995年第5期、《经 济师》杂志1995年第4期)
4、取消国有企业。何炼成同志写道:“我主张非国有化,这是包含着两层合义, 一是将一部分国有企业变成非国有企业,二是废除国家所有制形式。”。(《上海 经济研究》1996年)
樊纲同志写道:“在实现所有制关系合理化方面我们有许多事情要做。既要大力 发展各种形式的非国有经济,使所有制关系合理化,又要抓紧国营企业的股份制 改造,并对那些不适合国家经营的小型工商企业进一步实行包、租、卖。“‘当 前的问题是非国有经济、非公有经济的发展还很不够,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 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地加以发展。至于今后各种经济成份在整个经济中占多 大比重,应扮演怎样的角色的问题,应当通过市场竞争关系去决定,无需我们事 先人为地规定。”(《经济日报》1992年)
5、国有企业民营化。有的学者主张实行国有企业民营化,并使民营企业构成国民 经济的主要基础:“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角度看,‘民营经济’的实质不仅在 于‘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完全的自主决策权,而且在于它是一种在企业(公 司)股份总额中所占比重达到51%以上。国家可以占有一定量的股份,但不直接干 预企业经营活动。国家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基本标志,是企业领导干 部完全不是由政府直接或间接任命的,而是由企业当事人(例如股东这类的产权占 有者)自己根据市场民主选举产生的(这一点特别重要,一是国家不控股,二是国 家无干部任免权)。“不排斥一定范围例如‘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国有官营’ ,但在非公共产品的生产经营领域,‘民营’不仅要占主体地位,而且还构成国 民经济的主要基础。”(《经济研究》1994年第6期)
6、实行国企分级所有制。有的学者主张国有企业实行分级所有制,并主张企业拥 有法人所有权:“必须对国有企业的产权重新界定,实行分级所有,按照现行的 行政体制,可将现有的国有企业分解成中央、省、市、县四级所有,并分别由该 级政府行使所有权。国有企业应改名为政府所有制企业”。“必须使公司拥有法 人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即法人所有权,即对企业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盆和处分 权。”。(《中国工业经济研究》1994年第8期文章《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化改造必 须重组产权关系》)
7、建立个人投资者产权。有的学者认为企业法人财产权解决不了国有企业的活力 问题,必须进而建立个人投资者产权:“投资者产权才是公司企业及现代企业制 度的产权基础。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也并非产权关系不明确,而在于合理的产权 关系的消失。”“财产权作为一种资产权利,正像其他任何权利一样,在其权限 内不可能对其自身产生真正的约束效应,那种认为一旦赋予企业以法人财产权, 企业就可以法人财产为基础,并在法人财产的约束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看法 ,未免也太幼稚了”。“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以个人所有制的投资者产权为基础。 ”“要使国有企业的改革最终走出困境,使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能够有效地促进 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彻底摒弃国家所有制这种政府为主体的机构所有制 。”“只有进行国民个人与国有资产之间的直接联系,把国有资产明确地划分到 全体国民个人的头上,使国有资产的损益直接表现为国民资产的损益,并赋予国 民个人以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资产权利,即在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 ,才可能使全体国民真正成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有效地发挥约束作用的投资主体 ,最终解决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中产权基础的合理构造这一根本问题。”。(《 经济研究》1995年第1期)
8、搬用台湾的私有化经验。魏杰同志说:“从我国台湾的经验看,存量的非国有 化很难,但是增量的非国有化的成效不错。因此要以增量的非国有化为主,增量 的非国有化的关键是保护私有财产。存量的非国有化是两个意思的概念,一是资 产的非国有化,资产的非国有化只能分不能卖;二是国有企业的非国有化,这是 卖,先证券化,然后一股股地卖掉,这是企业的非国有化,但是国有资产并没有 非国有化,只不过是从企业形态变成了资产形态。中国的经济改革就是增量改革 ,新增的国有资产不多,但非国有资产增长很快”。(中国经济时报1997年8月5日 ,《给非国有经济正名》)
9、私有化的离奇定义。厉有为同志写道:“把国有资产无偿分掉是私有化,除此 之外的发展股份制经济、发展私有经济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进入流通市场等不是 私有化”。《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1996年)
10、用外资改造方案,厉有为同志写道:“我们在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竞争中 ,不甘落后,不甘失败,又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是争取‘双胜局’:即把世界上 最先进的技术、厂家拉进来合资合作,通过合资合作把我们带起来,把自己水平 提高,达到先进水平:同时也部分的让出市场,让合作方同时获利。因此,‘外 嫁’,也好,‘先嫁’也好,关键不是是不是‘靓女’的问题,而是‘靓女’要 嫁给谁……的问题”。(《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1996年)
(六)宣扬按劳分配空想论,鼓吹劳动力价值分配论、按资分配论和按贡献分配论
王珏同志写道:“按劳分配是作为公有制关系内部劳动者个人消费品的一种原则 提出来的。当马克思提出这一原则时,他的逻辑前提是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 ”“必须从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观点出发寻找与此相适应的分 配方式和手段。首先要求劳动力市场的开放,通过市场机制来使劳动报酬准确地 反映劳动相对稀缺性和它的实际贡献。”“但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不仅是他个人劳 动力的所有者,而且更是在个人所有制关系中的资产所有者……所以社会主义的 分配方式和制度仅有上述新型的按劳分配方式还是……不完全的,还必须有新型 的按资分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是更为重要的。社会主义的现实前提不同于马克 思的……理论前提,因此,不仅完全意义上的按劳分配是不可能的,而且必须把 隐含在个人所有制关系中的按资分配要求凸现出来,独立出来。”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org"
“社会主义新型的按资分必须保证体现一切劳动者个人普遍、平等的资产权利, 但这种平等是指权利的平等,亦即机会的平等,而决不意味着一切个人不论其能 力强弱和是否努力,都平均享有固定的资产份额。这种平等换的资本权利,…‘ 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权利。’社会主义消灭了资产阶级,但必须保留并充 分保障这种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权利,正如它在政治上实行没有无产阶级的 无产阶级专政一样。”。(《改革》杂志,1993年第6期)
谷书堂同志鼓吹生产要素分配论:“人们习惯上所讲的‘按劳分配’是计划经济 体制下的特定概念。现在我们要搞市场经济,客观上迫切需要对分配有新的解释 ,理论和实践才能相适应。”“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没有完全形成的过渡期,应 当按以劳动为主的贡献分配。在市场经济形成以后,理应按劳动力价值分配。” “要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和劳动生产要素一样,都是能创造使用价值的,对物质 财富的生产能够做出贡献的(资金、土地、技术、设备等)。既然劳动生产要素和 非劳动生产要素在物质财富的生产上都有贡献,而且这些要素的产权又属于一个 所有者,那么在分配上就都应一视同仁。”。 (《中国工商时报》1994年3月23日 )
有的学者写道:“按劳分配不是马克思最早提出来的,早在1839年英国空想社会 主义者约.西.布雷就提出了‘按劳取酬’的思想。马克思吸取了这一思想。马 克思这个分配原则的前提条件是消灭私有制,没有商品经济,没有货币…….我 们的社会完全不具备马克思所说的前提条件。”“看来,还是按贡献分配比较合 理,比较可行。所谓按贡献分配,是指根据各生产要素对财富的创造所做出的贡 献多少,向各要素的所有者支付报酬,当然,这种分配是通过市场进行的,不是 行政长官直接分配的。”。 (《南方周末》1993年1月22日)
(七)宣扬劳动力商品论,否认工人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反对企 业管理民主化
高尚全同志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力是商品的概念:“在社会主义条件下 ,劳动力具有商品的属性,就是说,劳动力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二重性。 劳动力的价值同样要通过交换才能实现,于是就产生了劳动力市场。”“承认劳 动力市场则意味着承认劳动力具有商品的属性,但劳动力具有商品的属性并不等 于劳动者是商品。”“我们讲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是就工人阶级整体而言的, 劳动者个人并不等于劳动者集体。”。(《经济日报》1993年11月19日)
谷书堂同志写道:“对劳动力也是商品这个提法应当是能够为众人们所接受的, 这是实践促成的认识上的进步。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不承认劳动力是商 品。
刘吉同志用杜勒斯的口吻,主张对工人实行“胡萝卜加大棒”。他写道:“调动 人的积极性是企业管理的关键……基本原理只有两个,用通俗的话说就是胡萝卜 加大棒。人参加工作都是在追求某种利益……企业管理首先……用‘胡萝卜’吸 引人们献身工作。但……人性既有善的一面,又有恶的一面。……作为一个人群 更是复杂的,有的偏善,有的偏恶,……因此,有效的管理必须辅之以大棒。” 。(解放日报1990年10月14日)
有的学者公开反对社会主义企业的主人是工人的提法:“判断社会主义企业主人 的标准与资本主义企业应当是同一的,即谁拥有企业的所有权,谁就是企业的人 。因此,……不可能否认,股东是企业的主人。……就每一个工人而言,并不真 备主人的条件,因而他们不是主人。”“如果说‘工人是企业的主人’这一提法 在一切以政治为中心、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还有其积极作用的话,那么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它已经成为阻碍进一步深化改革的观念上的障碍。因 此,不宜再提工人是企业的主人。”。(《亚太经济时报》1994年4月12日)
有的学者公开反对实行企业民主:“‘企业民主’‘民主办厂’等口号的提出… …是一种在场所中的错位。……工厂是一个生产单位,它的生命就在于效率…… 从本质上讲,企业并不需要民主。”。(《中国青年》1994年第4期) ...华岳论坛 - "http://huazhen.net"
(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的提出和姓“社”姓“资”问题的淡出
于光远同志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上,他先后写了三篇文章,即1986年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1992年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有 计划的发展??商品经济的计划——再讲一下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问题上的主体 论》和《改革后我国经济的主体应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他自称早在1985年就 在十二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启发下提出了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主体的思想,1992年3月在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精神的鼓舞下旧话重新提 ,并且将它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方针。于光远同志说:这第三篇文章“ 把讨论的范围从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延伸到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改革的过程和目标。改革前的旧体制是中央高度集中统一的、用一套指令组织起 来的计划经济,现在我明确提出在这方面体制改革的最后目标应是‘以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为主体的体制’。”
吴敬琏同志说,他在1992年3月到8月也写了三篇文章,专门论述计划经济和市场 经济问题。其中特别注明写于1992年4月30日的《关于计划与市场提法问题的建议 》一文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术语,是他吴敬琏同志向中央建的议。他拥 有知识产权。文章说:“党的十四大有必要对我国经济体制提出一个既能体现我 国十多年经验、符合我国大多数人共识,又能准确概括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经济属性的明确提法,初步考虑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社会主义蔺品经济’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妥善的方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 济’提法的好处,是较之‘商品经济’更加鲜明和准确”。(《计划经济还是市场 经济》第138—139页,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
其实,在80年代准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词的还有厉以宁同志,他在1986年 问世的《国民经济管理学》一书,明确地准确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术语。 厉以宁同志写道:
“人们通常认为,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系件下,或者只存茬于私有制条件 下,这种看法是不妥的,难道不通过市场能有商品生产和交换么?……我们可以把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称为‘商品经济’,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称为‘市场经济’, 但真正的区别是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前面的定语(社会主义的或资本主义的)有所 不同,而商品经济与市场经济二者在含义上是没有区别的。假定我们全部使用‘ 市场经济’这个概念,以代替‘商品经济’一词,那么我们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区别,即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它显然不同于建立在私有制 基础上的、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当时,厉以宁同志和于光远同志,都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是同义的,重要的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这两个定语,后面的主语是无关紧要的 ,市场经济还是商品经济没有什么两样。也就是说,在80年代后期,人们还是将 姓“社”姓“资”的问题看得很重的。后来,许多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市场 经济,无所谓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分,不应该在市场经济前 面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例如,如前所述,董辅仍同志说:“正是由于把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或者‘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 一些人就把国有企业看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国有企业必须占 绝对的比重,国有企业的比重降低了,不占绝对的比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基础就丧失了,从而就不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了。”到了1997年,再谈论姓“ 社”姓“资”的问题,已经过时了。
(九)、关于国有企业的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
刘吉同志认为,“国家所有权本质上不是资产所有而是资本所有”。 (经济日报 文章《政企分开!政企分开!政企分开!》)
厉有为同志鼓吹国有经济的出售只是价值形态的变化,因而不算私有化。厉有为 同志抱怨说:“你一旦卖掉,哪怕是卖个好价钱,也有人说这是资产流失,这是 私有化。哪怕是等值的以价值形态收回来,也不行,说什么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 不可分”。(《关于所有制问题的几点思考》1996年)
有的学者说:“产权转让不等于资产的流失。一个国有企业卖了,这并没有损失 ,只是国有财产从实物形态变成了货币形态。这里只要把住两个关就行了。第一 关,是资产的合理评估,然后等价交换,第二关,就是卖得的钱专款专用,即要 用于再投资。”(1998年2月12日,载《中国与世界》杂志)
我国自由派经济学家所承袭的正好是20年代西方经济学中反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卡塞尔一米塞斯—哈耶克—罗宾斯传统,亦即西方经济学的新 自由主义传统。同时,我们也不难看出,我国自由派经济学家的理论观点与战后 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及其变种东欧自由派经济学一脉相承,其政策主张与剧变 后的俄罗斯、东欧国家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型改革方案毫无二致。 ...华岳论坛 - "http://washeng.net"
举个例子,上面我们提到,吴敬琏同志反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提出两个假定 :“完全信息假定”和“单一利盆主体假定”。其实,这两个假定就是原原本本 地从奥塔锡克的理论抄来的。锡克赞成米塞斯和哈耶克的观点,认为中央计划当 局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获得和处理上百万个信息和数据,及时制订出科学可行的 计划。这就是所谓完全信息假定。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义经济存在不可克服的利 益矛盾,缺乏利益上的一致。这就是所谓单一利益主体假定。由于这两方面的原 因,中央计划的社会主义是不可行的。
二、十六届三中全会前后理论界在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上的新自由主义观点。
近几个月来,理论界和主管部门的某些头面人物,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深化改革、啃“旧”计划经济体制的硬骨头的名义,鼓吹和用行政手段推行国 有企业私有化的理论。这些观点丝毫没有超出我们在上文所列举的观点的范围, 其特点是赤裸裸地特别的露骨,并且带有指鹿为马的霸道意味。某些政界人士, 特别是新成立的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国资委负责人,公开鼓吹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 、公司治理体制、管理人员年薪制、国有股减持、国有企业退出、外国跨国垄断 资本并购等等观点。在这些理论的推动下,各地掀起空前国有企业的私有化的高 潮,而且,这次国有企业私有化浪潮带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性质。各地主管部门争 先恐后地将治下的效益好的国有企业加以包装,面向国内外特别是国外资本,一 揽子出售。同时,大力实施向企业内部领导层倾斜的私有化方案,企业领导人持 大股,一般是最低持有51%,国有企业一夜之间成为企业领导人的私产。企业资 产估价严重偏低,通常是以象征性的价格转让,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且,这种 所谓国有企业改制是在一种赶最后一班车的急迫心情下进行的,往往是限期完成 ,并且限定的期限相当短暂。
(一)几位理论家的观点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陈淮否认私有企业和公有企业的区 别,认为企业没有姓公姓私之分。他说:“党的十六大之后的重要变化是,多种 经济成份将不再是按企业来划分了。企业就是企业。“公”和“私”是指资本的 归属,指出资人的性质,和企业无关。”
“十六大第一次出现了一个重要概念叫‘混合所有制’。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企 业就是企业,…没有私人和非私人之分。……我们唯一的政策就是造就符合现代 企业制度的企业.造就法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造就具有市场竞争力、国 际竞争力的企业。不论这个企业的出资人是谁,是“公”还是“私”,是“国” 还是“民”。(2003年1月23日《社会科学报》文章《十六大之后中国私人资本的 生成与发展》)
2、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吉同志在中国私有企业的性质问题上发表一系列观 点。
(1)认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所有制的不同。他说:“邓小平新社会 主义观告诉我们:公有制或私有制,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根本 区别在于有没有剥削。”
(2)认为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私人企业中,工人与资本家已经没有区别,工人同时是 资本家,而资本家也成为劳动者,并且是高级的复杂劳动者,是先进生产力的代 表。剥削已经不复存在。他说:“社会主义中国的私人企业主是社会主义私人企 业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新阶层,既不是新生的资产阶级, 更不能与历史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资本家相提并论。”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无产阶级不应再是无产者,……在满足自己及家庭 必要的消费之后还必然有多余货币资金,构成了劳动者的资本。……劳动者资本 是社会主义私人企业发展的示土会基础。”
“马克思当年并不认为资本家只是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同时认为资本家从事经 营管理也是劳动,也参与创造价值:……因此私人企业主所得的高收入正是他劳 动价值的所得。”
“在一个真正的健全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过着富有的生活,他的剩余价值已 经通过高工资和各种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返还给工人,已经不存在剥削了。”
“在知识经济社会里,私人企业主……把先进的第一生产力转化为巨大的社会生 产力,以满足全球社会和每个人全面自由发展的需求:当人们所创造的财富远远 超过自己及家庭的消费时,剥削就是完全多余的了。这将是社会主义特性与优越 性最充分的体现。”
(3)认为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由于中国落后,资本缺乏 ,必然要有剥削,而且时间很长。他认为当私人企业主的收入超过其消费需要时 ,剥削就不复存在了。他说:“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社会主义的初级阶 段,而是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或历史过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中,国 家和劳动者缺乏资本,不能借助于国内外的私人资本,这就是同时必须允许私人 资本得到足够的盈利。…随着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财富巨大丰富,人们所得明 收入分配(包括完善的社会保障等二次三次分配)远远超过自己及家庭所需的消费 时,占有他人劳动的剩余价值的剥削就成为多余的了。(2003年1月23日《社会科 学报》文章《中国为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私有企业》)
3、樊纲同志认为发展经济的首要目标是发展新体制,发展非公有企业,主张用私 有企业的发展,逐步取代国有企业,最后实现零国有企业。经济参考报一篇文章 报导说:“樊纲认为,改革最关键的环节是所有制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解决, 其它问题都解决不了。现阶段最紧迫的不是国企改革,而是发展非公有经济。在 东南沿海,如浙江、福建等地的政府,就不发愁国企改革的问题,因为那里的国 企比重已经趋于零,非公经挤发展很快,财政收入大大增加,只需要拿出一部分 来补贴国企,让这代人可以自然退休,国企的问题也随之解决。因此,现在的政 策指导思想应该是,先发展非公经济,自然创造条件,使国企问题得到解决。这 包括几个方面:一是非公经济创造的收入可以用来补贴国企;二是非公经济的发 展创造市场环境,使国企的垄断利润下降,市场会使垄断行业消失;三是非公有 经济造就大企业家收购国企,现在非公企业已经在收购国有中小企业,等到非公 经济成为大企业的时侯,就能收购国有大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的动态过程本身就 为改革国企创造了条件。”
樊纲宣布,“以后将不再搞国企,而要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要从企业形态 上退出,转移到公共物品、基础设施及社会保障上,比如建桥、修路等,真正成 为全民财产,为全民服务。”。(2003年8月29日《经济参考报》文章《中国为什 么要大力发展私有企业》)
4、吴敬琏代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专 题组,就国资委成立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提出重要建议。主要观点是:
(1)鼓吹加快推进国有经济改革的步伐,认为国资委的基本职能是:
第一,继续推进自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制;
第二,在已经实现改制的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建立起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制衡关系,使得这些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即公司 治理结构)有效地发挥作用。
(2)鼓吹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使国有经济从自己不具有优势的领域中有 步骤、有秩序地退出,宣扬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减少“不会影响 我国的社会主义的性质”。
(3)鼓吹除极少数需要由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外,绝大多数原有的国有企业都应改 造成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并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他所谓公司治理 机构的实质是:第一,在企业内部,董事会说了算,党委和工人没有说话的地位 。第二,在企业外部,国资委不能管人、管事、管资产。其他政府部门更不能管 ,不能继续拥有项目特别是投资项目的审批职能,只能进行维护公共利益的项目 审批。
吴敬琏同志说:“股东拥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股东在公司中享有‘重 大决策权’。”“国有资产以资本金的形式投入公司后,依法形成该公司的‘法 人财产’,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出资人(股东)不能直接干预 公司法人财产的运作。政府的职责就是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环保等行政审查 。”(2003年7月24日:中国经济时报文章:《对国资委成立后国有经济改革若干 建议》)
5、厉以宁同志提出新公有制概念称改革急待理论突破
在由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中国企业投资协会和中华工商时报联合举办的“首 届光华中国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厉以宁同志提出新公有制概念。据人民 网文章报导,厉以宁同志提出下述观点:
(1)认为国企改革理论的突破关系到中国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成败。文章说:“中国 在达到GDP人均1000美元的水平时,面临着严峻的发展瓶颈,突破了将一路高歌猛 进,不能突破将徘徊不前。从理论高度上的突破,对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 的指导意义。厉以宁同志认为,某些国外的学者经常议论,认为中国现在进行的 国有资产重组就是私有化,这是对中国改革的误解。而在国内,由于不能从理论 上解决清楚,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在国企重组问题上就会顾虑重重,生怕被人扣 上‘私有化’的帽子。同样的,这一问题不解决,民营企业、民间投资者也会顾 虑重重,见好就收,对国民经济不利。”
(2)认为股份制是新公有制。厉以宁同志说:“在由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的过 程中,国有资产重组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它的含义是把传统的公有制企业改造为 新公有制企业。新公有制企业有4种形式;第一,经过改制的新的国家所有制企业 。这类企业……在经营形式上采取国家独资股份公司形式或者几个国家机构持股 的股份公司形式;第二,混合所有制企业。这类企业是由国家参股的股份制企业 ;第三,没有国家参股的公众持股企业。第四,公盆性基金所办的企业。……不 但国有企业经过资产重组成为新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也是如此。”
3、私有企业将自动发展为公有企业。“从动态的、发展的角度观察民营企业,个 人、家庭或家族所有的企业在规模扩大之后,面临着改制的需要,这类企业迟早 会走上产权开放的道路,吸收外界的投资者参股,从而成为公众持股的企业。” (2003年9月22日人民网,资料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二)政界人士李融荣同志的观点
1、新华网北京7月8日报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8日说, 国资委不会对其监管的196家中央企业进行私有化,下一步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行股权多样化,进一步增强控制力、带动 力和影响力。经国务院授权,国资委目前直接监管的企业为一百九十六户,截至 二00二年底拥有资产总额六点九万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二点五万亿元。
李荣融说,国资委成立后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组建国资委和制定《企业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二是在中央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主要是建立和完善 董事会。
李荣融说,中国鼓励企业通过在国内外上市、向国内外资本转让股权等方式实现 股权多样化。此外,地方国资委的建立也会促进股权多样化,地方企业和中央企 业可以互相持股。
他强调,国有企业无论怎么改,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是不会改的。 到2002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上缴税收占工业企业上缴税收的三分之二;196家 中央企业实现的利润占全国15.9万家国有企业利润的64%。在今后的改革中,尽 管国企数量会减少,但大的企业会变得更大更强。
李荣融说,国企改革艰难的几年已经过去了,中共十五大提出的3年内大部分亏损 企业扭亏为盈的目标2000年已经实现。2001年和200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 大幅增长,为这次机构改革创造了条件。
2、江南时报2003年7月11日报导,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资委将建立有效的 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可以综合运用年薪制、持有股权和股票期权等多种薪 酬方式。
3、人民网2003年7月7日报导,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提出,国有股的减持和转让必须 做,但是现在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所以,要先采取措施规范产权市场和产权 交易。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要既谨慎又积极。
4、中新社北京7月10日报导,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透 露,他们正在抓紧起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 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法规和规章 。
5、人民网北京1 1月11日报导,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表示,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股流通是两个概 念。无论减持还是流通,基本的出发点都应该对所有的投资者一视同仁,给予保 护。并购重组是经济全球化以后一个比较突出的话题,因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全球 资源的配置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作为中国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应 该说真正意义上的调整才刚刚开始。
6、中新网11月11日报导,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今天 于此间透露,中央企业今年发生的产权转让中约有83%是由非国有企业和外商受 让的。李荣融将非国有经济和外商积极关注与介入国有企业的重组称为“一个十 分可喜的变化”。他说,国资委将通过积极吸引境内外各类投资者尤其是具有技 术、管理和资金优势的境外大企业参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组、重组,以提高 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全国各地国有企业私有化风起云涌
1、中新网11月11日报导,李融荣同志透露,今年四月至九月,国资委批准了48户 企业的产权和资产出让行为,涉及国有资本及权益2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主要是三 户中央企业将优质资产注入其控股上市公司,涉及国有资本及权益205亿元。中央 企业在集团内部重组合并过程中注销了192户企业法人资格,解散、撤销和破产54户 。
年内还将完成中国电信以六省公司注资到新设的国有独资公司,并向上市公司转 让,净资产评估价值332亿元;中国联通以九省公司注资到新设的国有独立公司, 并向境外BVI(英属处女岛)公司、上市公司转让,评估后净资产20亿元。
2、上海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在出席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校友论坛时透露,根据上海 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总体规划,上海国资改革将收缩国有股权比重,上 海国资将由88个行业向20个行业集聚。
3、《中国日报》报道,未来五年内预料将有超过2000家国有企业破产。在重组亏 损国企的过程中,中国当局将允许外资及民企参与竞标破产国企。自1995年至2002年 ,中国已有近8000家国企破产,截至2002年底,中国还有l5万9000家的国营企业 。
4、中新社上海八月二十七日电报导,上海新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将鼓励外资以并购 方式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新制定的《关于外资并购本市国有企业的若干意见 》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建立外资并购综合服务窗口,为并购双方提供更为规范 、透明、快捷、便利的咨询和服务;对并购行为实行政策普惠,外资并购国有企 业将适用内资并购政策。
5、新华网据国际金融报2003年9月5日报导, 外资入股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进程正在稳步推进,而且大多以协议转让方式、以 净资产附近的价格收购上市公司大股东持有的国有股权,并相继成为上市公司的 大股东,甚至成为控股股东。
6、中新网8月29日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深圳国企重组没有行业禁区,改革两年 内全面开放,垄断性公共设施领域也将不受限制,包括垄断性、基础性的基础设 施领域的国有企业全面开放。企业无论赚钱与否,都要减持。要在一两年内基本 改完。
据介绍,目前深圳国有资产创造的利润中,有百分之七八十是由能源、港口等垄 断行业创造的,其他资产创造的利润只有1 0%。目前深圳市的国有企业资产账面 上有600亿到800亿元是可以“卖”的,其中大部分低于实际价,参与国企重组的 企业可以说趋之若鹜。
7、新华网北京11月19日报导,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初步调查,全国 符合破产关闭条件的资源枯竭矿山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共有2500多户,涉及职工近 5l0万人,涉及金融债权2400多亿元。李荣融1 9日在“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上 说,国家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的退出机制和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加大国有企业政 策性破产力度,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力争用5年时间,使符合关闭破产 的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退出市场,基本消化历史遗留问题。
李荣融说,从1994年到2002年,全国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3080个,涉及核销 银行呆坏账准备金1495.4亿元,安置职工约530万人。
8、新华网11月1 9日报导,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今 天透露,近7年间,中国国有工业企业户数下降46%,但实现利润上升了163.6% 。从1995年到2002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户数从7.76万户减少到4.19万户 ,实现利润则从838.1亿元提高到2209.3亿元。1997年至2002年中国进入世界五百 强的内地企业由3家升至ll家,他们全部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同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从1998年到2002年底,有442家国有及国有 控股企业重组上市,累计筹集资金7436亿元,其中境外筹资352亿美元。 ...华岳论坛 - "http://huayue.org"
9、央视国际2003年8月23日据财经时报消息报导: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企改革正 在启动,首批104家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并购项目将亮相于北京科博会,北京市不 会对并购方式、内容、金额及主体施予太多限制。无论境外还是境内民营资本都 可参与其中。预计10月底北京市国资委正式成立后,国企重组并购范围及行业还 将进一步扩大。北京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国企重组改革正逐渐拉开帷幕。
对于国资改革一直十分谨慎的北京市,不仅将在9月中旬的“第六届科技博览会” 上公开推出104家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并购项目,还决定近期挑选约60家企业,通 过产权交易平台挂牌等各种方式,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
简单的结论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改革只是世界历史发展中的一个插曲。 ...华岳论坛 - "http://huazhen.net"
世界经济发展的大势是生产的社会化。资本主义生产的社会化使自由竞争资本主 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这一过渡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到20世纪20年代完成。 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特点,一是生产和资本的高度集中,垄断性企业集团在国民 经济中居于统治地位。二是垄断集团控制国家机器,利用国家机器干预国民经济 ,包括搞资本主义的国民经济计划和所谓福利国家,是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三 是加紧对外经济扩张,瓜分和垄断国际市场。
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大大激化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并且加剧了各资本主义国 家之间的发展的不平衡,市场问题空前严重。为了争夺市场与殖民地,新老帝国 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空前尖锐,从而爆发了两次世界大战和一次空前严重的经济 大危机。
世界大战与经济大危机大大削弱了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加深了资本主义的各种矛 盾,并在战争的废墟上诞生了社会主义国家。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在世界帝国 主义体系的薄弱环节诞生的,原来经济技术发展比较落后的这些国家,建立了以 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制度。这一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 必然。具体原因有三:一是生产社会化的要求;二是为了消除资本主义的基本矛 盾,从根本上铲除资本主义危机的根源。三是迅速消除经济技术上的落后状态。
新生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使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飞速发展,国力迅速增强 ,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但是,由于国内外阶 级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出现了严重的曲折和反复,其在 经济上的表现,便是实施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取向型改革。改革的内容有四: 一是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化,变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为私 有制经济;二是取消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管理,取消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三是取消 按劳分配,实行所谓按生产要素分配,亦即恢复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四是大搞外 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向西方跨国公司开放市场,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控制的国际 经济旧秩序接轨。
这一改革模式的理论基础是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这一派学说的要点是反对垄 断,反对国家干预,主张回到亚当.斯密去,即回到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 这一派经济学对西方国家的国内经济政策影响不大。但它对西方国家的对外经济 政策却有很大影响。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通过政府和其控制下的国际经济组织, 千方百计地在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推行上述新自由主义改革模式。其目的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突破其国家主权,打入其国内市场。重新控制其主要企 业和经济命脉,实施新殖民主义政策:对社会主义国家来说,一是改变其经济制 度,变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二是打入其国内市场,控制其经济命脉。因此,这 种市场经济改革模式的所谓市场,与发展商品生产、利用价值规律是两回事,它 的真实含义有二,一是新殖民主义,二是原始的野蛮的资本主义。
这一套新自由主义改革模式实施的结果,是使这些国家的经济政治形势急剧恶化 ,主要表现有二,一是经济发展缓慢,甚至呈负增长,综合国力一落千丈;二是 出现新剥削阶级,两极分化严重,社会矛盾尖锐,民不聊生,怨声载道。政治经 济危机严重,随时可能产生动乱。事实证明,新自由主义改革模式既不能实现效 率目标,又不能实现公平目标。对这些国家来说,它是洪水猛兽,它是万恶之源 。
这种改革已经而且必将继续招致人民普遍的反对。这种逆历史潮流而动的新自由 主义市场经济必然失败,它不是什么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而只能是世界历史发 展中的一个插曲。世界和中国历史的发展必将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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