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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因为巴蜀地区的神话说有个皇帝死去以后变化为杜鹃,经常悲鸣不已,甚至鸣叫的连嘴都出了血。所以李商隐就有“望帝春心托杜鹃”的诗句。从这个典故引申起来,杜鹃又成为四川地区的鸟类的代表,如王维的诗《送梓州李使君》,因为是送人赴蜀,所以一开始就特意写“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娟。”随后又连用了“汉女”、“巴人”、“文翁”等有关四川的典故,烘托出特有的乡土风貌。李远的《送人入蜀》诗,也以此作为描写蜀地的资料:“杜魄呼名语,巴江学字流。”
杜鹃的鸣叫声与“归去”两字字音相近,人们好像听它叫唤“归去”、“子规(归)”或“不如归去”。所以李远的“杜魄呼名语”,即指中古时代给它起的另一名称“子规”而言。于是,离家外出的人听到它叫唤“归去”的声音,就愈加想念故乡;诗人们往往在表现怀乡念土之情的时候,喜欢利用杜鹃这一形象。所以崔涂《春夕旅怀》的“蝴蝶梦中家万里,杜鹃枝上月三更”,便成了脍炙人口的名句。秦观的《踏莎行·郴州旅舍》有句“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表现了旅人在清冷的旅馆中听到了杜鹃的“归去”、“不如归去”的鸣叫声,好像劝自己归乡一样,更加深了怀乡之情。正因为听到它的叫声好似被劝回乡一般,所以辛弃疾在《新荷叶》一词中写道:“人已归来,杜鹃欲劝谁归?”如果不了解古人把杜鹃的鸣声当作“不如归去”的劝归声,就会对辛词的写法感到隔膜了。 杜鹃又名鹈鴂,古人以为“鹈鴂一名子规,一名杜鹃,常以立夏鸣,鸣则众芳皆歇。”(《汉书·杨雄传》注)杜鹃开始叫时,春天的花都已落了。所以屈原《离骚》有“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的句子。因此,后来的诗人也用杜鹃的出现来惋惜百花凋零,春已归去的情况。如辛弃疾的《贺新郎·别茂嘉十二弟》中就有:“更那堪鹧鸪声住,杜鹃声切。啼到春归无寻处,苦恨芳菲都歇。算未抵人间离别。”
200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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