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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把格律诗的概念界定清楚。看诗的发展史,格律诗是到了唐以后才逐步完成了格律化的,在它以前,不存在出律的问题,因为他们无律可出;格律诗产生以后,它与非格律诗是同时并存的,并非此生彼消的关系,所以唐以后也有大量的非格律诗存在,据有人统计其数量远远超过格律诗的数量。所以,七言八句的不一定是七律,五言八句的不一定是五律;七言四句的不一定是七绝,五言四句的也不一定是五绝,从来都是如此。过去的试帖诗都是格律诗,除非那个学生搞错了。
如果标明写的是格律诗,那孤平、三平、失粘、失对就是大忌了,写的再好也不能叫好的格律诗了--你说的是国画梅花,可是拿出来的却是梅花的照片,它再好也不能说是合格的作品啊?所以如果对是否合律拿不准,那你就别标明是什么七律、五绝的,写好了照样是好诗!!
附原帖: 关于诗词格律的一点看法(作者:心如沧海) 写格律诗词,当然不能不讲格律;但也不宜尽拘泥于古。所谓形式服务于内容是也。古人写诗填词也不总是百分百地依从格律,流传千古的名词佳诗,其中不合律者也并非绝无仅有。今人写格律诗词,当重在能得古典的意境和韵味。当然平仄、用韵、对仗等基本的格律还是要讲的,毕竟格律诗词不同于新诗,只是尽可适当放宽要求,比如宜用今声今韵,可以邻韵通押,押押仄声韵亦未尝不可,三平调、孤平、失粘、失对等不合平仄处只要能通过灵活拗救保证节奏、声律的抑扬顿挫即可,诸如此类。格律本是发展而来的,也应有新的发展更新,僵化死守,定无益于古典诗词的发展,徒然吓退众多爱好者。大放厥词于此,欢迎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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