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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个题目,心里很是惴惴:一则此话颇类广告用语,有虚张声势之嫌;二则我能做到吗?思之又思,豁然开朗:只要能对网友有些许裨益,就不要太在乎形式了吧! 昨夜不眠,找来几本有关诗词格律的书乱翻,以解近期之惑。纵观诸家所述略同,规则繁复多杂,难以理清头绪,让人记不胜记。今试条理一下,推来究去得出如下几点:
格律诗的基本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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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基本句式 |
① 仄 仄 平 平 仄 ② 平 平 仄 仄 平 ③ 平 平 平 仄 仄 ④ 仄 仄 仄 平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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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言基本句式 |
⑤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仄 ⑥ 仄 仄 平 平 仄 仄 平 ⑦ 仄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⑧ 平 平 仄 仄 仄 平 平 | 注:七言句较之五言句只是前面多了两字而已,后面五字全部相同。
格律诗的变化句式:
格律诗句的平仄,除了基本句式以外,还有很多变化句式,下表标示“+”处为格律诗句中可以变化平仄的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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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变化句式 |
① + 仄 + + 仄 ② + 平 + + 平 ③ + 平 + + 仄 ④ + 仄 + +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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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言变化句式 |
⑤ + 平 + 仄 + + 仄 ⑥ + 仄 + 平 + + 平 ⑦ + 仄 + 平 + + 仄 ⑧ + 平 + 仄 + + 平 | 可以看出,除了末字以外,五言句的第二字、七言句的第二和第四两个字平仄是固定不能动的,其他字平仄皆可变动,但须遵守如下规则:
1、奇数句仄收,偶数句平收。 即一首之内,第1、3、5……等奇数句以仄声字收尾(首句用韵的除外),第2、4、6……等偶数句以平声字收尾--这条规则似乎不必说,但是不说好像不成体统。
2、联内相对,联间相粘。 格律诗的奇数句为对联的出句,偶数句为对联的对句,出句和下面相邻的对句共同构成一联。同一联之内,出句与对句(例基本句式中的①与②、③与④、⑤与⑥、⑦与⑧)的第二字(七言为第二、第四两个字)必须平仄相对;联与联之间,即上一联的对句与下一联的出句之间(例基本句式中的②与③、⑥与⑦),第二字(七言为第二,第四两个字)必须平仄相同。
3、联内相拗救,联间无拗救。 在同一联内,出句倒数第二字(即五言的第四字、七言的第六字)可拗(即该用“平”而用了“仄”或该用“仄”而用了“平”),但必须在对句的倒数第三字相救(即该处基本句为“仄”须改为“平”,基本句为“平”须改为“仄”)。联与联之间不能相拗救,即不能上一联的对句拗而用下一联的出句救。
4、避孤平,忌平三连。 平脚句(最后一字为平声的句子),除了末字以外只剩一个平声字为孤平句,句子的末三字成“平平平”式为平三连。此两者为大忌,绝不能出现。
5、忌连续五字平仄相间句 除了末字以外,格律诗是以两个字为一个音步(节拍)的,一个音步之内的两字原则上同为平声或者仄声,实际中可以不必那么规则而用拗句,但是不准连续五字成“平仄平仄平”或“仄平仄平仄”式的平仄相间状态。
以上五条是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遵守了以上五条,其它完全可以不必考虑,吟成的诗基本是格律诗。
至于词的格律,其实最简单,你只要找个词谱依葫芦画瓢即可,能变通的地方都已标明,其他的也不允许你改变。
有些地方可能考虑不全,大家郢正!
20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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